聯絡單位:農業處—森林暨自然保育科;承辦人員:詹先生;連絡電話:03-5518101#2922
依據森林法第45條:「為獎勵私人、原住民族或團體造林,主管機關免費供應種苗、發給獎勵金、長期低利貸款或其他方式予以輔導獎勵」。其辦法,依「獎勵輔導造林辦法」辦理。
詳如「新竹縣獎勵輔導造林申請標準作業流程圖及說明表」。
檢附下列資料一份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