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附下列資料一式一份:
(一)申請書。
(二)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。
(三)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(四)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。
(五)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