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:新竹縣轄內15株樹木為受保護樹木(編號38-52) 公告日期:111年11月23日 公告依據:森林法第38之2條規定、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及111年度樹木保護審議委員會會議結論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