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申請書。 (二)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;屬法人者,應檢具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。 (三)經營計畫書。 (四)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。屬都市土地者,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。 (五)設施配置圖,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五百分之一。 (六)土地使用同意書。但土地為申請人單獨所有者,免附。 (七)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(例如: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、坡度分析圖等)
(一)申請書。
(二)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;屬法人者,應檢具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。
(三)經營計畫書。
(四)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。屬都市土地者,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。
(五)設施配置圖,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五百分之一。
(六)土地使用同意書。但土地為申請人單獨所有者,免附。
(七)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(例如: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、坡度分析圖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