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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縣呼籲海蟾蜍飼主6/14前登記  違者最高罰5萬
  • 發布單位:媒體事務科
  • 發布單位:新聞處
  • 修改時間:111-04-28

竹縣呼籲海蟾蜍飼主6/14前登記  違者最高罰5萬

身為世界百大入侵種海蟾蜍,農委會在111年4月7日公告列入有害入侵種類,4月15日正式生效,新竹縣政府農業處提醒,已飼養的民眾應於6月14日前,向所在地縣市政府完成登記,且不得再私下繁殖或買賣,違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,飼主亦可於期限內放棄飼養,將動物繳交予縣市政府,切勿任意棄養野放,衝擊本土生態。

 

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,對於外來入侵種,如福壽螺、入侵紅火蟻、白尾八哥、斑腿樹蛙等,目前在台灣都已經有穩定族群,政府持續投入大量資源也只能減輕其危害,要是先進行預防行動,可精準管理避免災害,新竹縣目前尚無海蟾蜍現蹤,呼籲縣民朋友配合登記制度,不想繼續飼養者亦請繳交予縣府,一同守護美麗家園。

 

竹縣農業處長范萬釗說,農委會在111年4月7日將海蟾蜍公告為「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、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」。海蟾蜍(學名:Rhinella marina)原產於美洲熱帶地區,由於壽命長、適應力及繁殖力強,且會捕食小型野生動物,毒腺(耳後腺)大而明顯,造成捕食之肉食性動物中毒死亡,犬貓誤舔 (食) 亦可能發生致死現象,威脅生態及人畜安全。過去許多國家為防治甘蔗、香蕉與其他經濟作物的各種不同害蟲,將海蟾蜍引入世界各地,目前已在澳洲、菲律賓及日本等國家造成生態危害問題,

 

農業處強調,海蟾蜍飼養地為新竹縣轄區者,飼主務必於111年6月14日前,至縣府農業處森林暨自然保育科申請登記,未於期限內登記備查,或於登記後規避主管機關查核,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、5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相關申請表可至本府農業處網站-便民服務-表單下載-森林暨自然保育科下載(新竹縣「保育類野生動物」或「有害生態環境、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」登記異動申請表),網址為:https://agriculture.hsinchu.gov.tw。持有之民眾務必把握時間完成登記,或繳交無法繼續飼養之個體。(申請可電洽:03-5518101轉2921 廖先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