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聯絡資訊
聯絡單位:農業處—森林暨自然保育科;承辦人員:魏先生;連絡電話:03-5518101#2931
二、法令依據
依據森林法第45條:「為獎勵私人、原住民族或團體造林,主管機關免費供應種苗、發給獎勵金、長期低利貸款或其他方式予以輔導獎勵」。其辦法,依「獎勵輔導造林辦法」辦理。
三、申辦流程
詳如「新竹縣獎勵輔導造林申請標準作業流程圖及說明表」。
四、應備證件
檢附下列資料一份:
- 獎勵輔導造林申請書。
- 土地登記簿謄本。
- 地籍圖謄本(標示申請造林位置)。
-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。
備註
- 應附文件第1項得於相關檔案處下載;第2、3項得向地政機關提出申請。
- 若需委託他人代為提出申請,請填寫委託書。
- 備妥前述資料,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。